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料图)
2、刊登遗失证明的整张报纸;
3、房屋产权人的申请补办报告;
4、房管部门出具的挂失证明;
5、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6、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7、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个人房改房遗失补证步产权人人夫妻双方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售房单位所出具的“房改购房价款结清的证明”或产权人已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证明(直管房房改的由房屋所在的区房管局房改办出具)到市房管局查档室申请出具“房屋的权属证明”。第二步查档室工作人员要核实产权人身份证明、房屋登记信息及档案信息,符合条件的要向其出具“房屋权属证明”。第三步房屋产权人持“房屋的权属证明”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声明。第四步产权人持身份证明、报纸以及图纸到房屋所区房管局办理补证手续。省直房改房补证到省直房改办办理。
2、房屋产权人去世的房改房遗失补证
步房屋合法继承人应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产权人的死亡证明、原售房单位出具的“房改购房价款结清的证明”或产权人已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证明(直管房房改的由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房改办出具)到市房管局查档室申请出具房屋权属证明”。第二步查档室工作人员核实产权人房屋登记信息以及档案信息,符合条件的向其出具用于公证的“房屋权属证明”。第三步继承人应持公证用“房屋权属证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第四步继承人持继承公证书到市房屋档案馆查档室申请出具登报用“房屋权属证明”。第五步继承人持登报用“房屋权属证明”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声明。第六步继承人持本人身份证明、继承公证书到市房管局受理窗口办理补证、继承手续。
3、其他私房遗失补证
产权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境内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军人有效身份证明为《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学员证》、《退休证》;港澳同胞的有效身份证明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明;外国人的身份证明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到市房管局查档室申请出具“房屋权属证明”。第二步产权人持“房屋权属证明”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声明。第三步产权人持身份证明、报纸到房屋所区房管局办理补证手续。未成年人的房屋权属证书遗失补证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应提交可以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房屋档案中无产权人身份证明的,查档室工作人员应到现场调查房屋情况,四邻签字,居委会盖章后确认后,出具“房屋权属证明”,登报后办理遗失补证手续。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权属证书遗失补发前,登记机构应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房屋已拆除的,由拆迁部门出具已拆除证明,只登报挂失,不再补证。房屋已发生翻建、改建、扩建的,只登报挂失,不再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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