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23-026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6333 万元(尚需扣除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
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后续分配部分金额,该金额暂无法确定)
、律
师费 70 万元、案件受理费 47.08 万元、鉴定费 82.2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尚未最终判决,诉
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
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
(2018)京
民初 34 号《民事判决书》
,现将有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判决书基本情况
关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与中国兵
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装集团”)及本公司(有关本案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5 日、4 月 17 日、8 月 28 日、2019 年 1
月 3 日、4 月 16 日、8 月 8 日、2020 年 4 月 25 日、8 月 25 日、2021
年 4 月 20 日、8 月 24 日、2022 年 4 月 12 日、8 月 16 日、2023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报告)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过审理,北
京高院做出(2018)京民初 34 号《民事判决书》。
二、民事判决主要内容
(一)兵装集团与本公司连带给付建信信托 6333 万元(尚需扣
除建信信托在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后续分配部分金额,该金额暂无
法确定);
(二)兵装集团与本公司向建信信托支付律师费 70 万元。
(三)驳回建信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
兵装集团、本公司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 47.08 万元、鉴定费 82.2
万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目前尚未最终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
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
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有效解决公司诉讼事
项,化解诉讼风险,维护公司权益。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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