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北农村地区,“认干亲”是一种常见的亲密关系。作为“干爹干妈”的长辈,通常要承担起对“干儿干女儿”的照拂之责。然而在辽宁鞍山,却发生过一起惨剧:女子王某自称遭到“干爹”一名朋友的侵犯,在持刀反击时,将这名70多岁的老汉捅死。而王某最终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5年。我们一起来回顾下本案的原委细节,希望能以案说法,警醒世人。
(资料图片)
41岁的女子王某家住辽宁鞍山海城。王某是个命运多舛的女人。她的父亲早年去世,之后王某的精神就出现了不正常现象。他的亲友们说,王某平时说话就有点颠三倒四,而且神智不太正常。亲友们看她可怜,时时对其进行接济。
70多岁的李某就是王某的“恩人”之一。王某在案发后供述称,李某和自己父亲是朋友关系。自己父亲去世后,李某看自己一个人孤单单很可怜,就认她当了干女儿。平时还腾出一处房屋,供自己居住。
按理说有了干爹的照顾,王某应该生活幸福。但是李某还有个朋友,同样是70多岁的刘彦春(化名)。干爹的这个朋友,给王某带来了很多困扰。
王某说,刘彦春进过三次监狱,和家里人都断绝联系了,和我干爹关系好,总在一起喝酒。因为刘彦春没有地方居住,所以李某也把他安置在自己空置的房屋里居住。这样一来,到案发前,王某和刘彦春就在这一个屋一起住了7、8天。
“因为刘彦春已经70来岁了,我跟他一个屋住没有太反感,而且我也不会做饭,惦记着让他给我做点饭,生个炉子。直到2022年1月4日晚上刘彦春喝完酒后要强奸我,我就用刀扎了他一下吓唬他,没想到他死了。”
案发后王某这样描述当天的情景。
2022年1月4日21点左右,我和我干爹在活动房唠嗑,刘彦春打电话说他输钱了要向我借1000块,我说没有,刘彦春挂了电话,一会儿气呼呼的回来了,和我干爹喝酒,中途我去上厕所,回来时我听见刘彦春跟我干爹说“我今天一点面子都没有,借1000块钱都没借我”,我说“你有什么面子,你不是进24年监狱吗,你不是朋友多吗,向他们借去啊,跟我借什么钱,你离开我1000块钱借不了吗”,刘彦春听完就生气了,我当时也不想在活动房和他一起住了,让他把我的东西送回我家,刘彦春把我的个人用品拿到三轮车上,开车把我干爹送回家,过一会又回来,说东西都扔我家院里了,丢了算他的,说完就拿酒桶向我干爹家走了,我知道他是喝酒去了,晚上也不能回来了,就穿的比较少。
结果过了半个多小时刘彦春就回来了,我听见他回来赶紧把蓝色貂皮大衣套在外面。刘彦春进屋就骂我“信不信我今天扇死你”,我说“不信”,他说“你信不信我今天QJ你”,我说不信,然后他就扒我衣服,之后我用力反抗把他推到屋门口,我当时气得不行,从貂皮大衣兜里拿出匕首扎了他肚子一下,当时就是怕他继续要QJ我吓唬他一下。
但王某没有想到,这一刀要了刘彦春的命。经鉴定,刘彦春系被他人用单面刃锐器刺破左髂总动脉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王某患有神经症,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王某在案发后还说,自己当时就想扎刘彦春一刀吓唬吓唬他,让他以后别欺负自己,别对自己有想法,根本没想杀死他。“刘彦春以前有过对我不检点的行为,以前也跟我说过喜欢我,我说现在不想找男的,对钱和男的都不感兴趣,他说理解我,说我有不爱他的权利,他也有爱我的权利,还说等我,但我一直没想跟他处。”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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