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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快看:杭州“外卖配送”有了监管管理办法,涉及骑手劳动权益保障方面

“外卖配送”这一新业态,在杭州有了专门的监督管理办法。


【资料图】

4月18日,银柿财经获悉,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联合举行了《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该《办法》一共28条内容,主要是关于规范网络餐饮外卖配送活动、保障网络餐饮外卖消费安全,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和配送员的合法权益等条款。

“2021年5月,杭州就成立了由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商务局等部门组成的网络餐饮外卖立法工作专班,正式启动《办法》起草工作。”发布会现场,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局党委委员、执法队队长汪晓敏介绍道,《办法》已于今年2月公布,将于5月1日起施行。

从内容上看,《办法》明确了网络餐饮外卖配送主体的概念。比方说,独立网约配送员,这指的是以本人名义提供送餐服务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也就是从平台上接单派送的“个人骑手”。而对于“专送骑手”,《办法》则明确指的是以送餐经营者名义提供送餐服务的自然人。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中约有三分之一的篇幅是关于明确外卖配送员的权益保护,涉及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办理、工作薪酬规则等。

汪晓敏表示,网约配送员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网络餐饮外卖产业链中属于弱势群体,因此对网约配送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办法》的重点内容。

例如,《办法》提出,平台经营者、餐饮提供者与独立网约配送员,送餐经营者与网约配送员,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当订立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法保障网约配送员享有工作报酬、休息、工作安全等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和支持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

除此之外,网约配送员通过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送餐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在杭注册的平台经营者可以为其参加单险种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办理;鼓励平台经营者、餐饮提供者和送餐经营者向网约配送员提供与职业伤害有关的商业保险方案。新型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对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外卖骑手被困于算法”的热点问题,《办法》中也有所提及。网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对配送算法规则进行指导,对配送算法规则迫使网约配送员违法驾驶、侵害网约配送员合法权益等情形依法提出整改建议。

至于处罚,《办法》还明确,平台经营者未在订单配送页面显著位置明示配送服务联系方式,或者未以显著标记区分送餐经营者与独立网约配送员的,未为餐饮提供者提供关于配送信息明示的技术支持的;餐饮提供者未在订单配送页面显著位置标明自行配送,或者未明示配送服务联系方式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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